行纪合同
2022-10-18深圳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行纪合同
委托人:
行纪人: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办事项
约定委托人委托行纪人所从事的具体贸易活动。
第二条费用负担
双方约定何方承担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及其支付办法。
第三条行纪人对委托物的保管责任
第四条报酬及其支付
第五条增加报酬方法
双方约定若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时如何增加报酬。
第六条委托人对价格的特别指示
有这一条款时,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因此本条与上一条不可能在同一合同中共存。
第七条留置权的享有
委托人愈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是否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行纪人: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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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订于地